【协院学委〔2024〕19号】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 “十佳学习委员”的通知
- 来源:院团委
- 发布时间: 2024-11-13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会: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激励广大同学向身边的榜样学习。经研究,决定评选学院2023-2024学年“十佳学习委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11月13日—11月30日
二、评选单位
主办: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委员会
承办: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会学习部
三、评选对象
2023-2024学年学习委员
四、评选内容
(一)评选要求
1.报名(11月15日前)
各年级推荐1名,经辅导员审核后上报系学习部;各系(院)学习部择优推荐2—3名(国际教育学院推荐1名),于11月15日前,经系团委审核后报院学习部。
2.初评(11月24日)
院学习部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推选出20名符合参评条件且表现优秀的申报者进入终评,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推荐2023-2024学年免监考班级的学习委员。
3.终评(11月30日)
评选出的20名学委,围绕“学风建设我先行”主题,结合自身经历进行现场汇报,最终由评审团评选出10名“十佳学习委员”。
(二)评选标准
学习成绩占比10%,工作表现占比40%,现场评选占比50%(评选标准详见附件2)。
以下情况不参评:
2.2023-2024学年无故旷课三次及以上的;
3.2023-2024学年受过纪律处分的。
(三)报送方式
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3-2024学年“十佳学习委员”申报表》(附件1),提供2023-2024学年专业成绩排名、2023-2024学年班级及格率(包括2023-2024学年班级各科成绩证明)、有关班级班风学风考风类活动的佐证材料(活动策划、记录、总结、照片等)、班级荣誉加分的相关证书(证明)等佐证材料。并于11月15日前将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版提交至院学习部邮箱cucstudy@sina.com,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行政楼104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一)各系(院)要加强对评选活动的推进落实,公平公正开展推报工作。
(二)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道先进事迹,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推动学院学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六、联系方式
肖凌宇(师):18065055553
王 津(生):13859066325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3-2024学年“十佳学习委员”申报表.docx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委员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