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团〔2024〕1号】关于开展学院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 来源: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
- 发布时间: 2024-01-12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青年学子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各领域各方面工作中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用实际行动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中贡献青春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学实做强本领 凝心聚力建新功
二、活动时间
2024年寒假期间
三、实践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理论学习与实践磨砺来坚定理想信念,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在脚踏实地的切身实践中,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伟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青春贡献。
(一)“追寻领袖足迹 赓续中华文脉”专题实践活动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引导青年学生深刻理解“两个结合”的重大意义。围绕文明探源、红色文化、文脉守护、“闽人智慧”、精神文明、数字赋能、乡村文旅、新闻舆论、交流互鉴等内容,通过实践活动,形成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的调查报告、学术论文、主题征文,制作精美且内涵丰富的文化实践宣传视频等成果。具体方案详见《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追寻领袖足迹 赓续中华文脉”2023—2024学年全省大学生寒假主题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闽委教办思〔2024〕1号)。
(二)“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实践活动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主线,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追忆革命历程,探寻革命足迹。学习领悟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宏伟蓝图,深化对中国式现代化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关心关怀,学习党领导中国青年运动的光辉历程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理论宣讲、社会服务、社会调查。
(三)“聚青春,进社区”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
结合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安排,鼓励学生团干部、“青马班”学员带头,学生党员、团员、青年学生广泛参与,走进基层,以集中报到为主,通过参加志愿服务、基层治理、实地调研、兼职锻炼等社会实践,主动向村、社区和青年之家报到,在乡镇团委和村、社区团组织的统筹下,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青年突击队等,通过多渠道力所能及地参与基层治理日常工作。(关注团中央“创青春”微信公众号,参考《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指引》有关推文内容)
(四)“返家乡”社会实践专项活动
鼓励学生以家乡为纽带,以专业技能为依托,返乡向社区和当地单位报到,参与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服务、社区服务、兼职锻炼、文化宣传、网络“云实践”等活动,走近城乡基层、了解社会实际、服务人民群众、增强时代责任。(关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和家乡所在地的省、地市、县区的团组织微信公众号,阅读“返家乡”系列相关推文。报名申请: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平台”-“返家乡”栏目入口登录“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对接系统”,按分类、区域搜索岗位信息,确认选择合适的岗位后,填报并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和系统提示信息,按信息指示开展后续操作。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录取。)
(五)“创新成才 创业报国”专题实践活动
发挥专业特长,结合“挑战杯”“创业之星”、职业规划等创新创业类竞赛,充分进行学习调研、创新创业实践等活动,启发创新创业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热情,培养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为备赛做好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六)“凝聚奋进力量,共筑民族团结”专题实践活动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深刻体悟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所蕴涵的理想信念、深刻了解民族团结进步呈现的新气象,鼓励青年学生当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者、示范者和践行者,走访、调研各地区不同民族的民族特色,宣传民族团结精神,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探索、了解各民族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
四、相关事宜及要求
(一)“追寻领袖足迹 赓续中华文脉”专题实践活动,各系(院)至少组建1支重点团队,通过寻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有关的场馆,上一堂“场馆里的思政课”,打造“沉浸式”思政课堂;各系(院)要有序组织全体2023级同学(不含专升本)以团队实践或分散实践的方式参加本专题的实践活动,同时也鼓励其他年级的同学积极参与,2023级全体同学就近就便选择参观、寻访一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有关的场馆,结合专业和自身学习,撰写一份实践报告(实践报告格式及内容要求见附件9),于开学后第一周以电子版方式提交(以“学号+姓名+《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课程实践报告”命名)至各班学委处,各班学委收齐后交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任课老师,此份课程实践报告将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课程实践成绩认定的依据之一,请各系(院)务必提醒同学们认真对待。
(二)各系(院)要充分认识寒假社会实践的重要性,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开展有安排、有开展、有总结、有成果、有评比、有表彰。
(三)各系(院)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认真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保证整个实践活动顺利进行。
(四)各系(院)要广泛动员实践学生参与团中央“创青春”实践故事投稿,积极展现家乡发展魅力,形成返乡实践优秀成果;创新开发融媒体产品,积极策划推出一批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创意独特的作品,通过短视频、微电影、VLOG短片等形式,运用青年语言、坚持分众化理念、用好解析手法,善于用“小切口”讲好“小故事”,生动具体、深入浅出地展示实践成果。
(五)各系(院)要重视宣传的时效性,及时在各级各类新媒体宣传平台进行典型活动风采展示。在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要注重做好校内外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校园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实践过程、分享实践心得,积极主动开展好宣传工作。
五、评选工作
(一)优秀实践团队
评审对象为在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实践团队。实践主题突出,有创新点和亮点;实践反响良好,有积极的社会影响,有媒体的正面报道;实践总结完整,有实质性成果。各系(院)可择优推荐1个重点实践团队,填报附件6,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学院将评选出三个“优秀实践团队”,按照排名先后依次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奖励,并授予锦旗。
(二)优秀实践个人
评审对象为参加实践活动的师生。具体为能够发扬吃苦耐劳、团结合作、勇于创新的精神,取得具有较高价值的实践成果的学生;积极参与带队和指导工作,并认真指导实践团队完成各项实践任务的教师。各系(院)择优推荐,填报附件7,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学院将评选出“优秀实践个人”若干名,并择优推荐参加校、省级“优秀实践个人”评选。
(三)优秀实践成果
评审对象为实践活动中撰写的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的调查报告、主题征文,制作精美且内涵丰富的文化实践宣传视频等成果。各系(院)择优推荐3-5项,填报附件8,并提供相关成果电子版材料。学院将评选出“优秀实践成果”若干项,并择优推荐参加校、省级“优秀实践成果”评选。
六、材料报送
(一)各系(院)重点实践队需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1);各系(院)团委需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2)。附件电子版命名“【XX系】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申报材料”于1月22日(周一)中午12:00前发送至院实践部邮箱xhxywlb@163.com。
(二)2024年2月23日前,将社会实践总结和附件4-8以系(院)为单位,电子版命名“【XX系】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材料”发送至邮箱xhxywlb@163.com 。
附件:附件.rar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协和学院委员会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