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

通知公告

【协院团〔2023〕8号】关于开展“喜迎20周年院庆”艺术类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 来源:院团委
  • 发布时间: 2023-04-14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积极营造庆祝建院20周年的良好氛围,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经研究,决定开展“喜迎20周年院庆”艺术类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二十芳华 逐梦青春

二、组织机构

主办: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

承办: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大学生艺术团

三、参加对象

全体师生

四、活动时间

(一)征集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5月14日

(二)评选阶段:2023年5月15日至5月31日

(三)展播阶段:2023年6月1日至6月15日

五、作品要求

(一)鼓励师生积极创作艺术作品,作品须为2023年以后创作,提交作品必须是未在任何评选中获奖或未经公开发表、出版、表演的原创作品或改编作品。

(二)报送作品应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20周年院庆”,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校园,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可听性相统一,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和艺术表现力、感染力,体现青春正能量。提倡作品的形式、体裁及风格的多样化,鼓励创新。

(三)所有作品均需提交150字以上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介绍和创作过程介绍)。

(四)原创作品的作者须保证对参选作品享有完整版权,若存在版权纠纷或违反有关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所涉及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同时,作者提交作品参选,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对该作品进行非商业性的宣传推广。

(五)作品类型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60人,每支合唱队可投稿两首作品,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原创音乐

作品可包含:歌曲、舞蹈、朗诵等音乐类型。作品需要提供歌词、曲谱。词、曲谱均为A4纸大小,WORD、PDF格式均可;曲谱用五线谱、简谱均可。作品需有音频小样,时长一般不超过5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节目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情景剧、小品、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节目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6.微电影

片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统一采用MPG2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7.主题走秀

走秀主题需积极向上,可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人数不超过20人,节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

8.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1725px×3450px)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1350px×1950px)。

9.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1725px×3450px)。

10.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762px×889px)。

六、提交方式

(一)作品以视频、音频、图片文件(MPG2、MOV、JPG格式)等形式提交。

(二)投稿主体不限,以个人或团队名义投稿均可。

(三)报名表(见附件1)、参赛作品采用邮件方式投稿,统一发送至邮箱:fsdxhyst@163.com。作品须于5月14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须注明“作品名称+系别+专业+作者+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七、其他事项

(一)凡参与征集的作品,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单位对应征作品发表、发行、表演、传播、摄制等,不再向作者支付报酬。

(二)参赛人员不得有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如因此引起相关法律纠纷,一切责任均由作品创作者承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有最终解释权。

八、奖项方法

入围展演、展播、展览作品授予荣誉证书,优先推荐参加各类相关竞赛。

 

附件:

附件:“喜迎20周年院庆”艺术类作品征集活动登记表.docx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