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

通知公告

【协院团〔2022〕18号】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系级共青团工作考核的通知

  • 来源:院团委
  • 发布时间: 2022-11-09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团委:

为更好推动落实学院的共青团改革,进一步激发基层团委的活力,院团委于202211月印发了《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系级共青团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根据文件要求,院团委将于202211月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系级共青团工作考核,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限

2021-2022学年共青团工作(20219-20228月)奖项的认定以奖状的发放时间、颁发单位为准。如工作在本学年通知开展,在下一学年产生成绩结果的情况,原则上成绩记到下一学年的考核中。

其中,涉及智慧团建数据情况的以现有数据为参考(数据导出截止至20221117日)。

二、考核方式

根据《考核办法》(附件4),采用材料送审考评以及现场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材料报送

(一)材料上交:20221125日之前

1.材料一:各系、国际教育学院团委自评材料

各系参照考评细则,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系级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自评表》(附件1,以下简称:《自评表》)《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系级共青团工作考核自评分表》(附件2)。

《自评表》与《考核办法》中的工作考核细则表框架一致,请参照、对应填写。“基础分”部分主要体现各系、国际教育学院团委相应开展的重点与特色工作。“附加分”部分根据加分项目进行逐条罗列,并在每条加分项后,用小括号注明单条的加分分数(填写模板见附件3)。

请各系、国际教育学院参照细则条款,每一个项目要在《自评表》中逐一列举,提供相应佐证材料(通知文件、新闻稿等),并按照佐证材料文件夹模板一一对应顺序,以便查阅复审。

2.材料二:各系团委学年工作总结与团委书记(负责人)述职材料

对一学年的共青团工作进行梳理,重点突出各系共青团工作的总体情况,尤其是在开展青年学生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学生会和学生社团改革工作的做法;学年的突出成绩、存在问题和反思;以及团委书记(负责人)履职情况等方面,述职报告总篇幅控制在1500字以内。报告原则上分3个部分:第一部分要列出“成绩清单”,第二部分要晒出“问题清单”,第三部分要拉出“任务清单”。述职报告要注重用数据、事例说话,经系党总支审核完后提交院团委。

3.材料上交要求

请将上述材料一、材料二的电子版于1125日前以“系别+工作考核”命名发送至院团委邮箱:cucytw@163.com

附件12中的“附加分”模块,院团委统一审核后将于1129日前反馈各系。纸质版材料一(附件12,一式一份),材料二(一式三份)请于1129日之前交至行政楼104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

(二)工作述职:202212月上旬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团委书记(负责人)结合PPT进行述职,述职时间5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结果公布:202212月上旬

四、工作要求

(一)各系、国际教育学院团委要重视该项工作开展,以此工作为契机,做好工作总结,做好对标比照,做好学习提升。

(二)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相应的材料准备与汇报准备。

五、相关说明

本次考核工作的解释权归院团委所有。

联系人:陈晓凤老师

 

附件: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系级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自评表.docx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系级共青团工作考核自评分表.docx

附件3:2021-2022学年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系级共青团工作考核目录(附加分模板).docx

附件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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