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

通知公告

【​协院团〔2021〕7号】关于评选2020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来源:院团委
  • 发布时间: 2021-04-21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团委: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优秀团员的模范作用,不断激励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开拓创新、争先创优、努力奋进,不断推动学院共青团事业的蓬勃发展。研究,拟于“五四青年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2020年度在学院共青团工作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1年4月

二、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

1.五四红旗团支部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二)先进个人

1.优秀共青团员  

2.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3.优秀共青团干部

4.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三、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评选条件

1)组织基础好。团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健全,班子团结,支部团员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现象。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做好团员发展、团员管理、团员教育等工作。团支部规范开展“推优工作”,支部中学生党员数、入党积极分子人数、申请入党人数在同年级团支部中排名前列。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组织健全,团支部在2020年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中达到三星及以上,团员报到率高于 90%。

2)主题活动好。团支部能够围绕引领青年思想、助力青年发展、凝聚青年力量主线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团支部开展团支部立项和团日活动规范有序、特色鲜明,本年度要求开展的“青春筑梦跟党走 爱国力行勇担当”、“不忘初心跟党走 青春献礼新征程”等活动主题鲜明、成效良好。团支部在“青年大学习”的学习比率平均不少于80%。(以2020年5月20日第九季第1期起开始计算)

3)学风建设好。支部成员学习成绩普遍良好,考试通过率、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体测试达标率在同年级同专业中排名前列。2019—2020学年入选“免监考班级”的支部优先推荐。

4)网络阵地好。支部网络阵地(微博、微信、QQ空间等之一)建设有特色,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开展活动宣传、团员教育活动,支部成员积极发声、传递正能量。

2.名额分配

推荐比例不超过本系团支部数的10%(不足10个支部的单位可推荐1个候选团支部)。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1.评选条件

1)符合“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2)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组织健全,团支部在2020年度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中达到四星及以上,团员报到率高于95%。团支部开展“青年大学习”活动扎实,组织有效,团支部在“网上青年大学习”中的学习比率平均不少于90%。(计算时间、方式同上)

3)获评校级百佳团支部立项、院级二十佳团支部立项或院级“十佳团日活动”称号等院级及以上集体荣誉。

4)团支部在新媒体工作、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成效显著,在全院团支部建设中具有示范意义。

2.评选名额

各系团委负责考核并确定初步候选团支部1个,经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之后上报院团委,院团委审核通过之后列为正式候选团支部,由团委书记专题会议投票评出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若干名(数量不超过全院团支部总数的2%)。

   (三)优秀共青团员

1.评选条件

1)思想意识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保持团员先进性。在“智慧团建”中2020年度“星级团员”评定中,达三星级及以上。

2)行为举止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 品格高尚,无违规违纪现象。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原则上2020年度在“志愿汇”系统记录服务时长不少于20个小时(荣誉时长+信用时长,下同),2020级学生原则上不少于6个小时。

3)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表现优异,在师生中评价较高。2019-2020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同专业排名前50%,2020级新生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业成绩在同专业排名前50%。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无不及格、补考现象。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等次为“优秀”。                                                  

各系有综合表现突出,除团员教育评议等级为“合格”外,其他条件均满足的团员要推报,需提供“推荐说明”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此类情况的团员,各系推荐不超过3个。

4)模范作用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院、系、班级团支部组织开展的各类团学活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听从组织的安排,积极宣传防疫知识,加强思政学习,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做好榜样青年。

5)团员信息规范。截至 2021年4月30日,团龄在1年及以上,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报到”。

6)获得Ⅱ类竞赛奖项的团员,符合下列所有条件,可评为院“优秀共青团员”。(以上指标单列,不占当年评比总数;Ⅰ、Ⅱ类竞赛奖项见附件1,竞赛时间为:2020年5月-2021年4月,以决赛举办时间或奖状颁发时间为准):

①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②2019-2020学年无考试不及格、补考、重修现象,2020-2021 学年第一学期无不及格、补考现象;

③本年度无违规违纪现象;

④完成 “智慧团建”“志愿汇”的注册。

2.评选名额

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比例不超过全院团员总数的2%(“免监考班级”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总数占比可达到3%)。

(四)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1.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共青团员条件。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院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3)综合素质好,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2020-2021学年在院级或院级以上“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或“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成绩者;

②2020-2021学年在院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者或科研成果通过有关部门鉴定达到省部级及以上水平者;

③2020-2021学年获得过院级或院级以上表彰者;

④在“智慧团建”2020年度“星级团员”评定中,达四星级及以上;

⑤2020年度,“志愿汇”系统记录服务时长不少于 40个小时。

4)在Ⅰ类竞赛中获奖的共青团员,在思想品德合格、未受过纪律处分以及未出现重修或补考的基础上,授予院“优秀共青团员标兵”荣誉称号(指标单列,不占当年评比总数)。

2.评选名额

各系团委负责考核并确定初步候选人1名,经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之后上报院团委,院团委审核通过之后列为正式候选人,由团委书记专题会议投票评出院优秀共青团员标兵若干名(数量不超过全院团员总数的万分之五)。

(五)优秀共青团干部

1.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2)2020-2021学年在院、系、年级、团支部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3)密切联系青年学生,竭诚服务青年学生,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文明校园建设。在团员青年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4)能力过硬且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热爱团的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2.评选名额

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全院团员总数的1%(“免监考班级”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总数占比可达到2%)。

(六)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1.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双重评选条件。

2)政治立场坚定,工作成绩突出。所负责的集体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表彰。

2.评选名额

各系团委负责考核并确定初步候选人1名,经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之后上报院团委,院团委审核通过之后列为正式候选人,由团委书记专题会议投票评出院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若干名(数量不超过全院团员总数的万分之五)。

四、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各系团委通过会议传达、文件张贴等形式,广泛宣传,让所有学生了解评选的目的、意义及具体要求。

(二)各系团委根据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确定候选集体与个人后,需向系党总支汇报与征求意见;院级学生组织自行推优确定候选人,需向各系党总支反馈确认无误,经由各系团委公示后,向院团委汇报与征求意见。候选名单需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送至院团委。

(三)院团委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定“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推荐名单。各类标兵人选由各系团委书记会议投票确定。

(四)推荐名单经院团委审核无误后,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评名单。

(五受表彰集体、个人由院团委正式发文并颁发荣誉证书,其奖励审批表归入个人档案。

五、材料报送

(一参评集体及个人均需认真填写申报表。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支部,另需提供团支部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3-5张照片)。参评“优秀共青团员(标兵)”或“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的团员,另需提供团员事迹材料(800字左右,3-5张照片)。

(二)系团委负责本系参评集体与个人材料的汇总;其他院级学生组织负责本组织参评材料汇总。电子版相关材料于4月29日前发至邮箱:cuczzb@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系(组织)“五四”评优情况汇总表)。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则同步上交至协和学院团委办公室104处。

附件1:Ⅰ、Ⅱ类竞赛奖项清单(1).docx


附件2:2020年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1).docx


附件3:2020年度院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申报表(1).docx


附件4:2020年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申报表(1).docx


附件5:2020年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推荐汇总表(1).docx


附件6:2020年度院优秀共青团员(标兵)推荐汇总表(1).docx


附件7:2020年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推荐汇总表(1).docx


附件8:2020年度院“五四评优”推荐情况说明(模板)(1).docx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