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

通知公告

【​协院团〔2021〕2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团支部组织生活会、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与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 来源:院团委
  • 发布时间: 2021-03-17

系、国际教育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进从严治团,紧紧围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主题教育,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明团内政治生活,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发〔2020〕13号)要求,现就2020年度团支部组织生活会、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与团籍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

团的组织生活会是团的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具体流程如下:

(一)动员阶段(3月13日前完成)

各系团委要做好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各年级要利用周末晚点名等集中教育时机,由辅导员做好工作的通知,讲清评议的意义与步骤,说明评议的结果使用等事项。

各团支部委员会要同班委会一起召开专项工作支委会,对团支部2020年度工作,主要是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形成总结报告,字数不少于800字;要重点总结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团支部立项、团员青年教育以及“青年大学习”开展情况,对标要求,总结提升;要向支部成员广泛征求意见、查找问题,肯定成绩、发现不足,讨论整改;要确定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及参加团员教育评议的名单,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7。

(二)学习阶段(3月19日前完成)

各团支部要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 2021 年全国“两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每个团员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要对照《团章》,对个人的政治觉悟、理想信念、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度团员教育个人评议表》(附件1),其中“自我评议”部分,要结合自身学习、生活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对参加团组织生活、团组织活动以及发挥团员作用的情况进行总结,字数不少于300字。

(三)评议阶段(3月25日前完成)

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一是开展 2020年度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团支书要代表团支委做团支部年度工作汇报,重点要谈不足,提计划。二是开展2021年度团员民主评议。到会团员需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1.评议环节

主要包括两个环节:一是每位团员依次开展自述,时间在 1-3 分钟之内;二是开展团员互评。团员互评以“无记名”投票评议方式进行,参会团员需现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民主互评表》(附件2)。由团支部委员、普通团员组成计票小组,现场进行票数统计。票数高低作为评议结果的重要依据。

会后,召开团支部委员会,邀请辅导员、班干部、非学生干部学生代表参会,根据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以及个人评议表的填写情况,共同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并在支部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团支部书记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测评结果汇总表》(附件3),向各系团委报批。

2.评议等次

评议分为四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人数不超过团支部参评团员数的30%。参照标准如下:

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影响力。

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为: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学业成绩良好;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

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

3.评议结果主要运用

1)本次团员评议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的团员,方予年度团籍注册。

2)对于团员评议“不合格”的团员将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暂缓注册期间,各系团委要做好该部分团员的跟踪教育与帮助。暂缓期满后,对该团员再次进行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上,给予团籍注册;如若再次评议不合格的,不予注册。

3)2021年校级、院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表彰,原则上从本次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表彰,原则上从本次评议等次为“合格”及其以上的团员中产生。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取消本年度所有共青团“评优评先”资格。

4)在本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级未达到“优秀”“合格”等级的共青团员不作为2021年度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对象;已是入党积极分子的不作为2021年度发展党员的推荐对象。

(四)总结阶段

1.民主评议工作后,团支部要召开团支委会议,认真做好总结,将支部存在问题与整改方向向团支部成员汇报。同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团支部工作总结表》(附件4),上报学院团委。

2.民主评议后,各团员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之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3.各系团委对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要进行总体总结,主要包含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本次教育评议开展的基本情况;二是开展教育评议的实施过程;三是基层团支部开展教育评议的方式途径和好的做法;四是教育评议的效果和结果等。形成文字总结材料,同时附上《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情况汇总表》(附件5),以及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名单。各系团委做好汇总工作,以系别为单位于327(星期六)前将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总结报告以及等次为“优秀”的团员名单纸质一式两份交于院团委办公室104;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邮箱:cuczzb163.com。

二、开展2021年度团籍注册

(一)团支部根据 2021年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给予评议等次为“优秀”“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给予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暂后,再次进行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上,给予注册。仍为“不合格”等次,不予注册。

(二)团支部汇总收集可注册团员的团员证,汇总至各系团委,统一向学院团委办理注册盖章与相关注册手续。

(三)2021年度团籍注册后,团支部要根据注册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及时将注册情况向团委报告。同时做好在“智慧团建”系统的注册更新。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做好工作部署。

各系团委要充分认识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重要意义,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按时完成。各团支部的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要在2021年度学校共青团系统评优评先推荐工作前完成。

(二)高度重视,按照程序开展。

各团支部必须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开展评议,并对活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各系团委要对评议工作进行检查。毕业班的团员教育评议由各团支部根据情况选择时间进行,团员的评议结果要及时上报,并做好总结汇报工作。

(三)做好总结,整改对照提升。

院团委组织部将对各系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情况予以抽查。各系团委要向系党总支、院团委汇报此次活动开展情况和结果,对所存在的问题要听取党组织、上级团委的指导意见,并按要求做好下阶段工作。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个人评议表.doc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互评表.doc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测评结果汇总表.doc


附件4: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度团员教育支部评议工作总结表.doc


附件5: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6: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优秀名单.doc


附件7:团支书发起组织生活与团员活动智慧团建系统操作.docx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