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团〔2020〕4号】关于举办第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 来源:院团委
- 发布时间: 2020-04-24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举办协和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4月-2020年5月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
三、参与对象
我院在校生
四、评选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所学课程没有不及格现象,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3.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8-2020学年;
4.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其中,在疫情期间有突出表现的可重点呈现。
五、评选名额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10名,“大学生年度人物”网络人气奖5名。
六、评选流程
“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
(一)各系推荐
各系广泛宣传、发动,由学生自主报名,经系党总支审核,在各类别中分别择优推荐3名候选人,并在系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以下材料:
1.候选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一式一份,并另附候选人近期生活照一张;
2.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内含事迹材料《XX同学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
3.各系候选人电子版材料(推荐表、事迹材料、生活照等)由各系负责人统一收集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报名情况汇总表》,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汇总表及候选人电子版材料打包标注(各个候选人文件名为系别+年级+姓名),发送到院团委组织部邮箱:cuczzb@163.com,邮件名及附件统一命名为“XX系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材料”。
(二)评选委员会根据各系提交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展开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产生20名“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人选。
(三)线上评选
20名提名人选根据抽签结果,依次进行线上投屏演讲与答辩(其中演讲限时5分钟,答辩2分钟);分数由评委评分和大众评审评分组成,评委评分占总成绩的65%,大众评审评分占总成绩的35%,其中大众评审由各系具有广泛代表性的5名学生组成,总分排名前10的提名人评为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
(四)网络投票
将20名提名人选的相关事迹发布在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团委微信公众号,由全院学生进行投票,票数排名前3名的提名人将获得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网络人气奖。
五、奖励办法
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大学生年度人物”网络人气奖将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发文表彰, “大学生年度人物”奖金1000元奖,“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奖金500元。
2.获得“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学生将直接作为学院参评更高一级荣誉的备选人员。
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团委微信公众号将择优对“年度学生人物”事迹进行推送;
六、其他相关要求
1.评选出的大学生年度人物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优秀典型校园巡讲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2.在网络投票过程中,若发现刷票等违规行为,将取消该名同学参评资格;
3.评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保证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凡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事迹类别.docx
2.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docx
3.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报名情况汇总表.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