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和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物资借还登记表
序号
物品名称
借用数量
借用时间
借用部门
借用人
借用人联系方式
物资用途
实际归还时间
备注
备注:1.物资借用需标明相应信息方可借用,借用部门可视情况加考核分。2.物资借用应在三天内内归还,逾期扣部门考核分。3.物资借用期间出现丢失破损,该借用部门承担主要责任,并扣相应借用部门考核分。物资借用联系人:办公室张子心13616906122
协和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宣)
附件:协和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物资借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