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栏使用】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电子宣传栏使用申请表
- 来源:共青团
- 发布时间: 2019-11-19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电子宣传栏使用申请表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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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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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 年 月 日至 日 | ||
上传位置 | 教学楼LED屏( ) 行政楼LED屏( )立式电子屏( ) | ||
上传事由 及内容 |
(申请上传的设计图或者文件见附件) | ||
申请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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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
(同意/不同意)申请。 准予在 年 月 日至 月 日设置于 电子屏。
审批人(签章): |
备注:1、使用电子显示屏需提前2个工作日到院党委党务工作部新闻宣传中心(行政楼401室)办理申请手续,联系电话:22868535。
2、设计稿可直接粘贴在“上传事由及内容”一栏一并打印,也可另附纸,但另附的需要申请单位领导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