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

常用下载

[办事流程]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会办公室物资管理方法

  • 来源:共青团
  • 发布时间: 2019-11-19

协和学院学生会办公室物资借用管理条例

一、申请流程

申请单位提前三天填表→申请单位指导老师签字→联系办公室负责人→借用人携带证件→借用人上交表格至团办→办公室负责人审批通知→借用物资→归还物资

注:请申请单位提前三天,详细填写《协和学院学生会办公室物资申请表》《协和学院学生会办公室物资借还登记表》由活动指导老师签字后,联系办公室负责人携带并上交纸质版《申请表》《登记表》、学生证等证件至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行政楼104),由办公室负责人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后告知审批情况,借用人方可领取申请表批准单,领取物资,不得私自领取物资

二、申请时间、地点

上交表格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40;14:00-17:20。

上交表格地点: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行政楼104)

三、关于物资

联系办公室负责人物资,确认物资完好后借用。借用期间确保物资完好性等。归还物资时,确认物资完好后登记归还,不得私自归还物资。出现借用物资破损或未及时归还物资的单位(时限3天),需书写《未及时归还物资说明单》,并由指导老师签字,上交至办公室存档。

四、临时借用

特殊情况需临时借用物资,申请单位需在物资借用一天内补交《申请表》《登记表》。

五、物资借用联系人

办公室干事叶哲辉:18405928974(QQ:1431931462  微信:YY1431931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