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会办公室物资管理方法
- 来源:共青团
- 发布时间: 2019-11-19
协和学院学生会办公室物资借用管理条例
一、申请流程
申请单位提前三天填表→申请单位指导老师签字→联系办公室负责人→借用人携带证件→借用人上交表格至团办→办公室负责人审批通知→借用物资→归还物资
注:请申请单位提前三天,详细填写《协和学院学生会办公室物资申请表》《协和学院学生会办公室物资借还登记表》,由活动指导老师签字后,联系办公室负责人,携带并上交纸质版《申请表》《登记表》、学生证等证件至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行政楼104),由办公室负责人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后告知审批情况,借用人方可领取申请表批准单,领取物资,不得私自领取物资。
二、申请时间、地点
上交表格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40;14:00-17:20。
上交表格地点: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行政楼104)。
三、关于物资
联系办公室负责人借物资,确认物资完好后借用。借用期间确保物资完好性等。归还物资时,确认物资完好后登记归还,不得私自归还物资。出现借用物资破损或未及时归还物资的单位(时限3天),需书写《未及时归还物资说明单》,并由指导老师签字,上交至办公室存档。
四、临时借用
特殊情况需临时借用物资,申请单位需在物资借用一天内补交《申请表》《登记表》。
五、物资借用联系人
办公室干事叶哲辉:18405928974(QQ:1431931462 微信:YY1431931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