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

通知公告

【协院团〔2019〕13号】关于征集学院广播电台名称及台标设计方案的通知

  • 来源:院团委
  • 发布时间: 2019-11-16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团委:

学院广播电台自2018年11月成立以来,以弘扬先进文化,传播校园资讯为己任,是推动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新闻宣传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树立学院广播电台的形象,大广播电台的影响力,广播电台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现面向全院学生开展学院广播电台名称台标设计方案的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院在校学生

征集时间

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2日

三、征集要求

1.广播电台名称征集:“****电台”

名字响亮,内容阳光、青春、充满活力具有浓厚的校园文化内涵,富有创意、简洁明了、易于传播,符合校园广播电台功能定位。

2.广播电台台标设计征集

1)构图简洁个性鲜明,寓意深刻,图案内容体现我,便于记忆和识别。

2)台标的设计具有推广性,同时适用于用品标识、标牌、徽章、服装等。

3)手工绘制、电脑绘制均可

4)不违背宪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

四、投稿要求

参与者需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广播电台名称及台标设计征集表》(附件)。

参与者需提交电子底稿和作品源文件(电子底稿要求500×500像素,300dpi,CMYK模式,储存格式为PGM或JPEG),或者提供手绘设计稿一份。

五、投稿方式

将附件加上相关电子版设计稿于11月22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516101201qq.com,邮件请以“广播电台名称及台标+姓名”命名。纸质版请于11月22日17:00前交至行政楼104团委办公室。

六、评方式及奖励

院团委将邀请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参赛作品中选出入围作品。电台名称及台标一经录用,奖励人民币500元及证书;入围奖若干名,奖励人民币200元及证书

、版权说明

1.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还,投稿者请自留底稿。

2.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因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投稿者独立承担。

3.入围及录用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版权等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所有,学院有权根据需要对其进行修改与组合。

4.凡投稿者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通知各项条款的规定。

5.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团委校园广播电台对本次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广播电台名称及台标设计.docx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

2019年11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