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学委〔2018〕10号】关于举办第十六届十佳歌手赛的通知
- 来源:共青团
- 发布时间: 2018-11-26
协院学委〔2018〕10号
关于举办第十六届十佳歌手赛的通知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团委:
恰逢我院建院十五周年,经十五年春华秋实,历十五载草木葱茏,为了庆祝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建院十五周年和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打造有协和特色的品牌活动,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同时为协和学子提供展现自我的平台、挖掘校园艺术人才。经研究,决定举办学院第十六届十佳歌手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十五恢宏 盖世“音”雄
二、主办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委员会
三、参赛对象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四、比赛流程
(一)初赛
1.比赛时间:2018年11月27日—11月30日
2.比赛内容:由各系学生会自行组织,评选出参与学院复赛的选手,各系不超过15名,以系为单位于12月3日前将选手报名表纸质版交至学院行政楼104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
(二)复赛
1.比赛时间:2018年12月5日14:00-17:30
2.比赛地点:协和学院合唱教室
3.比赛内容:由院文娱部组织各系推荐选手进行现场演唱,由评委老师打分,从高到低选出前20名选手进入决赛。
(三)决赛
1.比赛时间:2018年12月14日19:00-21:30
2.比赛地点:福建师范大学青春剧场
3.比赛内容:
(1)知音难觅:二十位选手进行抽签,两人一组,即十组,自行选择曲目,两人合唱一首。评委老师根据选手们的表现打分,分数前十的直接晋级十强,其余选手淘汰。
(2)声入人心:十强依次按照编号顺序分别演唱自选曲目,评委老师根据选手们的表现,根据分数高低评出冠、亚、季军以及最佳台风奖、最具潜力奖、最佳人气奖。
五、奖项设置
根据决赛当天两轮评分高低,前三名同学分别获冠军、亚军和季军并颁发奖杯和证书,其余进入决赛的前十名选手将获得十佳歌手称号并颁发证书,比赛另设最具潜力奖、最佳台风奖、最佳人气奖各一名。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委员会
201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