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

通知公告

【协院学委〔2018〕3号】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协和学院十佳学生社团的通知

  • 来源:共青团
  • 发布时间: 2018-05-10


 

 

协院学委〔20183

 

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协和学院十佳学生社团的通知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团委:

    为了推动我院学生社团建设,树立学生社团典型,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学院十佳学生社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8年5月

二、评选对象

院系两级注册的学生社团

三、评选类别

十佳学生社团

四、评选条件

(一)参评社团必须是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或系团委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社团。

(二)社团建设必须符合“五个一工程”建设要求:

1、有一个好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高。

2、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组织运行良好。

3、有一个优秀的导师或导师,帮助社团健康发展。

4、每学期举办一次有影响、有特色的社团品牌活动,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5、每学年向上级团组织汇报一次社团工作,社团工作日志、活动材料等齐全。

(三)社团及其主要负责人在本学年未触犯相关校规校纪,未因运行问题被撤销评优资格。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评选程序

1、各系社团部根据本学年社团工作开展情况,择优推荐1-2个优秀社团参评,并提交相关材料。各院级社团根据自愿原则申报参评,并提交相关材料。

2、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结合所提交申请材料以及社团综合考评分数,推选20个优秀学生社团(院15个、系5个)进入风采展示环节。

3、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由学院团委老师、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团、学生社团联合会九大部门、各系社团部代表和社团代表组成),根据候选社团的风采展示评出十佳学生社团。

(二)评选依据

1、院级:本学年日常材料及会议出勤占20%,日常活动考评表占10%,社团成果展占15%,申报材料占15%,会员满意度调查占10%,现场风采展占30%。

2、系级:申报材料占30%,校园影响力调查占25%,会员满意度调查15%,现场风采展占30%。

(三)材料报送

1、认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7—2018学年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

2、附上不少于3000字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社团简介、社团活动(可附上活动策划书)、会员风采、社会影响等方面。同时可附社团章程、会员名单、社团活动照片5张(或视频材料)等。

3、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纸质版于5月日-5月7日晚上8点前报送至师大生活区榕15二楼社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ieheshelian@163.com。

六、表彰办法

评选出的“十佳社团”,将在第十四届社团文化巡礼月闭幕晚会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7-2018学年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委员会

2018年5月3 日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委员会      2018年5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