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创〔2023〕10号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定举办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承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联盟
三、大赛时间
2023年4月-2023年6月
四、总体安排
本届大赛分为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主赛道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学院按照各系在校师生数、参赛项目报名数和集训营专家反馈意见,结合各系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绩,统筹分配院赛名额。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
五、赛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5月19日,报名表见附件1,参赛团队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636676808@qq.com。
(二)2023年5月举办决赛,决赛以现场路演答辩表现为主要评审依据,结合参赛项目创业计划书、路演ppt情况统筹评定。
(三)2023年6月举办院重点项目集训营活动,积极备战省赛。
六、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各系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七、参赛组别和对象
(一)主赛道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各系制定2023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主动联系地方政府农业、扶贫、环保等有关部门,扎实做好乡村振兴、精准扶贫脱贫、社区治理等方面的需求调研。跟踪调研往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项目进展情况。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项目要在推荐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八、其他事宜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要通过多渠道认真做好赛事的宣传和动员工作,让更多的在校生和毕业生了解比赛;要积极动员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和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踊跃报名,并指导团队参赛;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充分展现我院创新创业工作成果。各系要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二)聚焦“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各系要统筹策划好活动方案,要多措并举,持续推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深入开展。
(三)各系应组织参赛团队于6月15日前,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四)参赛成员通知QQ群:274647206,请团队成员和指导教师于文件下发之日起加入QQ群,大赛相关事宜将于群内通知。
附件1:2023年第九届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互联网+
附件下载:协院创〔2023〕10号:关于举办第九届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zip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