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创〔2022〕7号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内实践基地建设,学院将行政楼阳光房划转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内实践基地。为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创新创业能力,支持和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促进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内实践基地(行政楼阳光房)入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内实践基地(行政楼阳光房)基本情况
地址位于学院行政楼一楼教工餐厅南侧,面积约200平方米,场地已完成初装修,场所内已配备简易方桌(卡座)、椅子、空调及照明设备。
二、入驻条件
1.创业团队应根据本项目特点已成立公司主体(公司主体须于本通知发布之日立已依法成立);公司许可经营或服务内容需与本项目经营限定要求相关(需提供营业执照)。公司参加本次申报前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申报人需提供上述行为申明书,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2.创业团队负责人须为申报项目法定代表人(股权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创业团队负责人及主要成员须为我院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三年内(含三年)的校友(时间截算至:2022年6月30日)并占团队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申报项目法定代表人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创业团队应自觉遵守创业园管理制度及学院其他规章制度;
4.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学院开设专业相结合;
5.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6.创业团队入驻实践基地后,必须保证能在场地内正常开展工作;项目入驻协议期为2年,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算,1年之后需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通过可继续运营;
7.创业团队应配有至少一名指导教师;
8.创业项目限定其他要求:
(1)经营范围:咖啡、冷热饮。经营时间遵照学院要求执行;
(2)场地免收租金,水电费用每月按实结算;
(3)经营所需的基本设施和设备、安全设备、营业设备、保洁设备均由申报人自行配置。按照学院要求做好学院已配备物品物资管理,如有损坏遗失按规定赔偿;
(4)申报项目负责人需承诺学院师生可在场地内举办各类合规活动、休息休闲,并根据学院要求适当配合相关工作,不得收取非消费性费用;
(5)项目运营具有半公益性质,项目经营团队在协议期结束前要结束营业的,应提前1个月向创新创业学院提出并征得同意。
三、评审标准
本项目评审标准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创业团队负责人在校综合表现情况,学习过相关创业课程教学效果运用情况,具有团队的组织协调能力情况;
2.创业团队组织结构情况,创业愿景、目标设定情况,团队协作情况;
3.创业项目的创新性和市场潜力情况,知识产权等法规执行情况;
4.创业计划书内容完整性、项目实操作性情况;
5.创业团队立足自身专业领域,提高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为展示情况,对学院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典型示范效果;
6.创业团队对学院创新创业工作提供相关实训实践平台履行情况,反哺学院创业创业教育工作情况。
7.跨专业、跨年级、跨院系等交叉融合类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托科技研发课题项目、在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等比赛中获奖项目可优先入驻;
8.具有高校相应餐饮经营或管理资质且成功管理案例的团队可优先入驻。
四、申报和入驻程序
1.创业团队负责人向所在院系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项目申报书》、创业计划书和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股权分配等申请材料;本通知中约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承诺、声明。未完整提供的将影响项目申报结果。
2.所在院系对照入驻条件和评审标准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创业团队按照优先顺序排序推荐报送创新创业学院;
3.创新创业学院根据项目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创业团队及创业项目进行评审;
4.评审入围的团队经过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入驻团队;
5.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创业团队学习创业园的管理规章制度和接受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
6.创业团队与创新创业学院签署入驻协议书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7.在创新创业学院的指导下,进行装修装饰;
8.创业团队正式入园开展创业活动。
五、申报材料
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申请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园项目情况一览表》(附件1)一式一份。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申请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
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申报表》(附件3)一式一份。
4.项目计划书一式一份(自拟,标题黑体小二号字体,正文仿宋_GB2312四号字体,行间距28,下同)。
5.项目使用场地计划一式一份(自拟)。
6.项目简介(200字左右,自拟)和团队照片2-3张。
7.项目指导教师推荐信(自拟,需填写导师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且由指导教师手写签名,电子版以扫描件PDF格式提交)。
8.营业执照、财务状况、专利、股权分配、政府批文、著作、获奖情况等其他鉴定佐证材料(电子版以扫描件PDF格式提交)。
六、工作要求
请各院系广泛宣传、充分挖掘、重点动员、认真审核、积极推荐,共同营造更优更浓的创新创业氛围,为学院发展凝聚更高质量、更加充分的就业创业力量。
请各院系汇总申请项目申报材料并初审合格后,于2022年4月21日前报送创新创业学院,电子文档以项目为单位打包后命名为“XX系(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内实践基地(行政楼阳光房)入驻项目申请材料”发送到cxcyxy_cuc@163.com,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8790。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申请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内实践基地(行政楼阳光房)项目 情况一览表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申请登记表
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申报表
附件下载:附件.zip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