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创新创业学院 撰稿: 拍摄: 发布时间:2021-11-06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闽教高〔2020〕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0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学生结题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一)网站

(二)项目结题报告书

(三)研究成果

三、结题验收程序

(一)省级和院级项目

1.系部审核。省级和院级项目由各系(含国际教育学院)组织进行结题验收,对项目成果进行鉴定项目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其中“优秀”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各系年度立项总数的百分之十),验收结束后以系为单位,形成2021年度大创结题报告。报告须体现本系项目完成的整体情况、项目特色与成效、典型经验做法、下一步工作计划内容(详见附件9),篇幅不少于800字,并附上结题答辩现场照片。

2.学院复核。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各系提交上来的结题验收结果进行复核。

(二)国家级项目

1.系部审核结题材料,并签署意见。

2.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各系(国际教育学院)上报的国家级结题项目成果进行验收和答辩,并公布结果。国家级项目答辩时间初定于2021年12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材料要求

1.各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

2.研究成果

3.结题汇总表(附件8)

4.答辩记录表(附件7)

5.2020年大创结题报告(附件9)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各项目电子版结题材料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文件夹按照国家级/省级/院级命名以系级为单位,于2021128发送至电子邮箱cxcyxy_cuc@163.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经各系审核并签署意见及单位盖章,于2021128日前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地址:行政楼207,电话:0591-22868627)。

五、其他事项

各系(含国际教育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客观公正,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组织指导教师和团队按照项目类别和等级的研究成果标准,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结题

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项目研究工作的,将予以通报,并追回预支款项;对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作品或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指导教师的责任。未通过结题验收的,将予以撤项并停拨项目经费。

 

 附件:

1.学生结题材料要求

2.项目结题报告书 

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研究论文撰写的内容与要求

4.项目研究成果封面格式

5.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论文模版-文科专业

6.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论文模版-理工科专业

7.项目成果答辩记录表

8.项目结题汇总

9.2021年度大创结题报告模板

附件下载:

协院创〔2021〕10号:关于做好我院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zip.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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