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为鼓励学生积极地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发扬“敢闯会创”的创新创业精神,发挥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的作用,同时为了更好地为学生创业团队开展创业指导与咨询等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驻申请对象
已开展运营的创新创业项目和初创企业,且主要负责人(已注册项目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和毕业五年内的毕业生。
二、申请时间
11月10日-11月20日
三、入驻地点
大学生创新创业园
四、入驻申请要求
(一)创业团队必须遵守国家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现行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园区的各项管理规定,如果有违反法律和相关规定或申报后不正常使用的将给予退园处理。
(二)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可操作性强,且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鼓励学生将创业项目与专业相结合,学院优先审批已经注册公司项目,参加过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和获得各类省级资助的项目。
(三)项目入园孵化期限为1年,年终考核合格的项目可续约,但整个孵化期不超过三年。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及孵化期满后的项目按园区相关规定办理出园手续。
(四)园区是为了创新型创业项目团队而建设的,只作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所以不接受理餐厅、网吧、水果、奶茶、游戏室等项目的申请。
(五)入驻对象
1.入驻企业
我院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校友在福建注册创办的企业,并担任企业法人代表。其中科技创新类或科技服务类项目企业,我院学生或校友团队必须占企业总股份30%以上;若为非科技型企业,我院学生或校友团队必须占企业总股份50%以上。
2.入驻工作室
学院鼓励在读或毕业1年内的大学生组建创业团队,创建工作室,并依托工作室向创新创业学院申报创业项目,申请入驻创业园。工作室应该具备市场前景较好的创业项目,孵化期1年结束前,创业项目必须注册工商营业执照。
五、入驻申请流程
(一)入驻申请:企业或工作室提出入驻申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申请登记表》(见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材料经所在系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将申请表格、身份证复印件、商(创)业计划书(或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项目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于2020年11月20日前以系为单位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行政楼207);同时发送电子版至1228276132@qq.com (联系电话:0591-22868627)。
(二)资格审查:创新创业学院受理学生入驻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邀请专家对学生提交的《商(创)业计划书》(或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进行评估,在《商(创)业计划书》评估合格的基础上组织现场评审。
(三)入围公示:评审入围的团队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入园团队。
(四)入驻手续办理:入园企业和工作室办理入驻手续,落实经营场地,学院为入驻企业或工作室颁发入驻经营许可证。
(五)创业园场地布置:入园企业和工作室布置、装饰办公场地,未经审批,不得进行内部装修。
请各系广泛宣传,充分挖掘,重点动员,认真审核,积极推荐。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申请登记表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项目申报书
3.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项目情况一览表
附件下载: 协院创〔2020〕7号 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