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18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 创新创业学院 撰稿: 拍摄: 发布时间:2018-10-12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情况,进一步推动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院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8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课题研究进展情况;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三)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四)下一步研究计划。

三、检查方式

(一)各系自查

1.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级别的《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详见附件2),并提供阶段性科研成果或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著作、科技小发明、证书、奖状等)复印件一套,以上材料需用A4纸双面打印并精装成册。

2.上述材料由各系自行审查,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并以系为单位,形成中期检查自查总结。总结中须体现本系项目完成的整体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等,篇幅不少于1000字。

(二)学院抽查

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系项目目前完成整体情况进行检查,并抽查部分国家级和省级项目。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终止项目运行,停止经费资助,项目组成员2019年度不得再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四、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原则上按立项时制定的方案认真执行,中途不得随意更改。研究设计和方案若有重大修改的,须提交书面报告经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我部备案。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

1.未按照计划完成阶段性工作的;

2.研究工作因故停止的;

3.没有任何阶段性科研成果或未取得任何研究进展的;

4.中期检查材料不交或逾期上交的。

(三)目前已有部分项目基本完成研究任务,有的项目正积极向各类学术刊物投递研究成果以争取公开发表。请各项目负责人在公开发表项目成果时,务必注明“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2018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或“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字样。

(四)报送材料:

1.项目负责人填写的中期检查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各系存档,一份报送学生事务部存档);

2.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

3.各系中期检查总结报告。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2018年12月5日前至行政楼207,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228276132@qq.com,各系打包压缩文件命名格式:2018国家级/省级大创中期检查+系名;项目命名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蔚,联系电话:0591-22868627。

请各系认真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全面了解项目进展,为下一步研究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指导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1.附件1:2018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xls

          2.附件2: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3.附件3: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xls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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