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学籍档案证明:本人办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范围:查询或复印毕业生留存在校的学籍卡、成绩单、录取(招生)名册等档案;开具学历证明、学位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
三、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办理地点: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习资源中心4楼420、421(档案管理中心)。
五、办理流程:
(一)查询或复印毕业生学籍卡、成绩单、录取(招生)名册等学籍档案的,开具学历证明、学位证明的,按须知第一条要求带上相关材料到档案管理中心办理;
(二)因遗失、损坏需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的:⑴须先在《福建日报》上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⑵持登有遗失声明的《福建日报》原件、2张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到档案管理中心办理。
六、档案管理中心电话:0591—22868706。
特别提示:因新冠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目前校园暂未对外开放,办理查档业务请提前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