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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和离岗请假有关规定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3-06   点击:189    返回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保障学院正常工作秩序,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务必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一)院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含主持工作)要把保持通讯畅通作为一项工作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手机开机制度(含节假日)。若因出差在外、开会等原因联络不畅时,应及时将有效联系方式告知学院办公室和本单位相关人员,确保能够及时取得联系。

(二)若通讯方式发生变化,请及时向学院办公室报备,联系电话:22868687;同时告知本单位相关人员。

二、严格执行离岗请假制度

(一)工作期间因公、因私需离岗的:

1.学院领导

(1)学院党政主要领导离岗的,应提前互相告知,并由学院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向学校报备。

(2)其他院领导离岗的,应提前分别向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请假,并请告知学院办公室和院党委党务工作部。

2.各单位主要领导

(1)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修订)》(闽师协人〔2015〕1号)要求执行。即各单位主要领导离岗请假的,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各单位主要领导请假审批表》(详见附件),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由分管院领导审批;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主任由院长审批,党总支书记由党委常务副书记审批。获批后,需将该审批表报送学院办公室备案。

(2)在办理请假手续时,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需同时向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备;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主任需事先征得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同意,党总支书记需事先征得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同意。

(3)如因特殊紧急情况需要离岗的,原则上可先口头请假,返回后及时补办手续。

(二)节假日期间离开福州地区的:

院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于节假日期间离开福州地区的,应提前做好互相告知和口头报备工作。

(三)出访、出国(境)的:

需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获批后即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三、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主要领导出行前,应对单位内相关工作预先做好安排,并指定相应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二)职能部门正、副职领导,或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同时外出。

(三)各单位主要领导请假情况与年度考核、薪酬发放等相挂钩,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学院考勤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院办公室将会同院党委党务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定期对各单位主要领导通讯联络畅通情况、外出请假备案情况进行检查,对因通讯联络不畅或未经同意擅自外出而影响工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各单位主要领导请假审批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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