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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主题文创作品和网络宣传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4    点击量:68

协委统20242

  

关于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主题月”主题文创作品和网络宣传作品

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活动的通知》(协委统20241精神,现就在全院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主题文创作品和网络宣传作品征集展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为民族团结代言

参加对象

全院师生员工

征集要求

作品形式

平面海报、书法作品绘画作品、网络动漫作品、短视频作品、音乐作品等

)作品规格

1.平面海报类

电子稿,竖版,尺寸:A4(210*297mm),存储格式为JPEG,300dpi),单件作品不小于2MB、不超过40MB。

2.书法类

书法、硬笔书法作品等,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x138cm)。

3.绘画类

插画、简笔画、手绘画、中国画、水彩画、油画等,尺寸不限。

4.网络动漫类

漫画、插画、游戏原画,尺寸不限,动画短片,不少于60秒(含片头片尾),文件格式不限。

5.短视频类

实拍和电脑制作皆可,不少于三分钟(含片头片尾),文件格式不限。

6.音乐作品类

作品以视频报送,唱法不限、形式不限,但重唱、组合类节目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作品时长不超过6分钟

)作品要求紧扣我为民族团结代言主题,内容积极向上记录中华民族和睦相处、团结友爱,发扬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等方面内容,从歌颂典型故事、榜样人物、感人事迹等角度,展现民族团结与进步各方面的新变化、新发展、新成就。与中心思想不符的作品不予参评。

)投稿数量不限,展现内容单幅、系列、故事均可,作品须为原创,投稿者应拥有作品完整著作权。

)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展览、出版和相关宣传使用的权利(非商业用途)。

四、活动组织

(一)本次作品征集活动由院党委统战部主办,文化产业系承办。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作品征集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发挥本单位特色,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

(三)各单位要做好作品收集汇总。平面海报类作品(电子稿)、网络动漫类、短视频类和音乐作品类,以系为单位,按“系别+作者姓名”格式统一收齐后,发送至邮箱240293375@qq.com;书法类和绘画类作品,以系为单位,收集纸质作品后提交。所有参赛作品均需填报《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作品征集报名表》(附件1)和《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作品原创承诺书》(附件2)纸质版于3月24日前报送至协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C栋203办公室,联系人:余旋老师,联系方式:0591-22868753

(四)学院将组织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审核,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和优秀作品奖若干,并通过校内媒体平台进行展示,获奖作品将择优向上级征集评选活动推荐。

 

 附件1.docx附件2.docx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作品征集报名表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作品原创承诺书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统战部

                                                               202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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