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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在校成绩、补办毕业证明书等学籍档案证明须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2-17   点击:390    返回

一、办理学籍档案证明:本人办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范围:查询或复印毕业生留存在校的学籍卡、成绩单、录取(招生)名册等档案;开具学历证明、学位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

三、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办理地点: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习资源中心4楼420、421(档案管理中心)。

五、办理流程:

(一)查询或复印毕业生学籍卡、成绩单、录取(招生)名册等学籍档案的,开具学历证明、学位证明的,按须知第一条要求带上相关材料到档案管理中心办理;

(二)因遗失、损坏需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的:须先在《福建日报》上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持登有遗失声明的《福建日报》原件、2张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到档案管理中心办理。

   六、档案管理中心电话:0591—22868706。

特别提示:因新冠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目前校园暂未对外开放,办理查档业务请提前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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